引言 建筑信息模型(BIM)作为一种新兴的工具,被认为是全球建筑行业的变革性理念和里程碑技术。BIM使建设项目信息在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维护全过程充分共享、无损传递,使建设项目的所有参与方在项目从概念产生到完全拆除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都能够在模型中操作信息和在信息中操作模型,进行协同工作,从根本上改变过去依靠文字符号形式表达的蓝图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工作方式。 BIM技术的应用为建筑行业带来了一类新资产,即建筑信息资产。建筑信息资产的出现将改变建筑行业的思维、管理模式,促进行业的变革和发展。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项新资产,企业的管理缺乏经验,出现了一些问题与挑战。本文通过分析总结,列举了一些常见问题,并提出部分解决建议。
一、建筑信息资产的概述 信息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信息资源。BIM技术应用所带来的建筑信息资产,由建设工程项目的模型和依附于模型的建筑设备数据等信息组成。合理运用信息资源可以为建筑企业减少和消除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错误,为工程项目的管理控制和科学决策提供合理依据,并预期给建筑行业带来经济利益。 BIM技术的应用,将模型和相关数据组成的信息资源重新整合和配置,为工程项目的参与各方创建一个支持信息共享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实现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共享和交流,不论业主方、设计方,还是施工方都可以获得了更全面的项目信息,甚至行业信息。从而提高各个参建方的沟通协调性,提高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效率并赢得利益。BIM实施创造的新资产将引起建筑行业的思维模式和习惯方法发生深刻的改变,使得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产生新的组织程序和行业规则。然而在新规则未建立的阶段,建筑信息资产的管理必然面临与旧规则相冲突或不适应的现象,需要我们及时发现并处理。
二、建筑信息资产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2.1模型重建率居高不下 模型是信息的载体,模型本身也是一种信息。由于专业划分多,一个工程项目中BIM模型的总数较大,建模难度高。同时,建模缺乏标准化、规范化的指导文件,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对模型详细程度的要求有所不同,并且项目参与方缺少交流,导致重复建模、模型不可互用等问题。 反复建模的过程,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浪费。为减少建模的工作量,设计建模阶段应充分考虑施工阶段模型深化的可能性,避免重复建模。甲方或受甲方委托的项目管理方应先约定好建模软件、文件转换格式及相关的标准,使得模型的利用率达到最大。 另外,为更好的完成建模工作,业主、设计方、施工方甚至供货商都应建立自己的族库,并且定期对市场上的标准构件、设备进行建模并录入,从而方便随时调用和再编辑,从而提高模型的利用率,降低成本。每做一个新的项目,将新建的族添加进去,及时更换新和扩充族库。 2.2模型的详细程度不明确 BIM技术在国内的应用处于探索阶段,招标过程中如何制定其中的细则、提出合理的技术要求尚缺少经验。国内业主往往是在招标条件中简单的提出应用BIM,却并未制定BIM应用的具体内容,例如模型需要达到的详细程度。而一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需要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和电气等多个专业参与,且各专业的设计工作相对独立,从而容易造成模型详细程度不一。例如,柳东实验初中项目的招标工作中没有明确模型深度,导致设计方提交的模型详细程度就参差不齐,为模型的后期变更管理和应用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为解决模型交付深度不一的问题,我们可以参考美国建筑师学会使用的模型详细等级(LOD)来定义BIM模型的深度。详细程度级别共定义了5个完整性逐步详细的级别,并确定可项目每个阶段对模型元素具体内容的要求,建筑元素的详细等级可以随着项目的发展从低级的概念模型向高级的竣工模型不断扩展。我国在2013年12月完成了《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的报批稿,已提交审批。相信随着项目经验的逐渐丰富,我国会推出更多适合、全面的标准和规范,提高信息模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3 BIM各个软件之间互操作性差 信息资产的价值在于实时、完整、准确地掌握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信息,并保证这些信息能够在产业链的协同过程中顺畅流动。然而,国内的BIM技术很难做到这一点。在不同软件之间文件转换的过程中,信息丢失、错误、更改的现象屡屡出现。例如: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案例主要验证CBIMS技术标准组成中的数据存储标准,分析了不同分析软件的不同数据存储及导入导出方式适宜采用的文件格式。应用发现各个软件之间的文件转换过程中,会产生信息丢失的现象。 2013年提出的《建筑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征求意见稿),针对模型的建立与应用、数据的传递与互用等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为BIM的使用提供了指导。标准中提出:“模型通过不同途径获取的信息应具有唯一性,采用不同方式表达的信息应具有一致性,不宜包含冗余信息。”希望软件开发商能根据标准开发新软件,以保证信息流动时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4 文件无统一的文件命名规则 文件的命名,看似无足轻重,但实际上如果不统一BIM的命名规则并以此约束各个参与方,就会导致文件查找和分类管理上的困难,甚至整个信息技术平台的文件无法管理,信息资产失去价值。一味的乱起名字,导致进行建模的人都不能快速准确的调取目标文件,永远无法实现科学有效的系统管理。 不仅是文件命名,还有模型、构件等名称都需要进行规范。这类问题在国内的网站文件管理中就常常出现,解决办法多是建立良好的命名规则进行管理。2013年底提出的《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就是针对建筑工程设计当中几乎所有的构件、产品、材料等元素,及建筑工程设计当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行为,做了一个数字化的编码。这类编码就如同产品的身份证,让分类、检索和管理都变得非常方便。 2.5 信息资源还未在全寿命期应用 信息资产的价值应该体现在建设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从项目的策划到设计、施工、运营维护、改建拆除,在各个阶段发挥不同的作用。然而在一个工程建设项目中,信息往往被割裂开来。工程项目参与者之间存在目标差异性和权利责任的斗争,业主方注意力集中在项目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上;设计方关心的是自己的设计意图和理念是否得到相关各方的理解;施工方则希望最大限度的提高施工效率,完成工作任务。因此,参与者之间难以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如果参与方各自为政,拒绝信息共享,就违背了BIM技术的初衷。并且从项目整体的角度考虑,势必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从而造成浪费。只有合理组织各个参与方,建立并维持建筑模型及其相应的数据信息的共享性和连续性,才能发挥BIM技术最大的作用。 《建筑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宜覆盖工程项目全寿命期。”因此,为最大限度体现BIM技术的价值,不可把项目前期策划、设计、施工和运营各个阶段中的工作内容割裂开。参与各方在业主和监管单位的领导和统筹下协同工作,与工程项目相关的量化数据、关联规则及各阶段成果应该也必须通过BIM综合数据库无条件传递。
三、结论与展望 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以产业链竞争为特征的新市场已经凸显。新的市场竞争形势需要我们整合产业链资源,实现产业链协同作业。关键是应用BIM技术,重视建筑信息资产的价值,加强对建筑信息资产的管理,将无障碍的建筑信息连接放到一个战略性的地位。 一个开放性的BIM数据体系的建立,不仅需要充分考虑核心模型与各个数据接口的有效对接,还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使用规则。目前各开发厂商间的利益追求不同,只有通过相关的标准将信息进行有效而科学的转换,找出所有人共同认可的“中间标准”,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转化所带来的损失,才能发挥建筑信息资产的最大价值。 应用BIM技术,加强建设基础数据库,实现建筑信息化是降低建造成本、提高建筑质量和运行效率,延长建筑物生命周期的最佳路径。也是未来实现我国的建筑业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过渡,由各自为战向产业协同转变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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