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投资BI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4858|回复: 3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斯维尔THS-CAD图纸识别要求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4 16:0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识别图纸要求
总的规则:
线条必须是LINECIRCLE,文字必须是TEXT,线条只能用continous线段,图纸比例必须为1(单位为mm),只能在模型空间作图,不能处理图纸空间的实体。图纸不能离原点太远。线条和文字只能在标高为0的平面,不能做成立体的线条。图层根据建筑实体的不同需要严格分开。能用设计软件Arch2010及以后版本出图是最好。
构件识别要求:
一、 柱识别图纸要求
1、 柱边线只能用直线或圆,只能在同一图层。
2、 柱边线不能互相重叠交叉,边长不能小于10mm
3、 柱编号和编号引线需要在同一图层,且不能和柱边线在同一图层。
4、 一张图不能存在多个楼层的图纸。
5、 相同的编号只能是一种形状。
二、 识别梁图纸要求
1、 集中标注线和梁编号文字在同一图层,钢筋文字也和梁编号文字在同一图层
2、 文字信息和集中标注线是垂直的,文字之间不能超过半个文字高度,文字和集中标注线不能超过半个文字高度。
3、 集中标注线和梁边线必须垂直。
4、 梁边线必须在柱边断开,且端点必须要在柱边上。
5、 梁编号跨号必须和跨段一致。需要按照KL12(2)KL12(2A)KL12(2B)等平法样式标注。
6、 原位标注不能超过半个文字高度,且平行于梁边线。
7、 梁边线不能互相重叠。
8、 相同的编号只能在一处集中标注处标明尺寸,其他地方只需要编号文字不需要尺寸信息,分段尺寸的也只能在有集中标注尺寸的梁分段标注尺寸。
三、 墙图纸要求同梁要求
1、 需要有集中标注线和编号文字。
2、 墙边线不能互相重叠
四、 门窗图纸要求:
1、 门窗必须为带属性的图块,图块需要在墙中,且平行于墙,门窗编号为图块的属性。
五、 独基图纸要求
1、 只能识别一阶的独基,识别完后修改编号为需要的独基形状。
2、 相同的编号只能是一种形状
3、 其他要求同柱
六、 条基图纸要求同梁的图纸要求
1、 边线需要到独基边。
2、 边线需要在独基断开。
钢筋识别电子图要求:
一、 柱筋
1、 最好是采用带大样图的柱表,柱表的大样图形中,要求标注是按比率来画的,最好整个柱表采用统一比率来画;
2、 在柱表中,对不同编号,配筋相同的柱或暗柱,最好是分开来画;不要采用KZ1(KZ2)的表示方法;
3、 对每个套箍,要把135度的弯勾给画上去,135度弯勾的长度,在11的图纸中,最好是在50mm左右。135度弯勾的长度尽量相同;
4、 纵筋最好是采用CAD的圆来画,或者是炸开后是一个圆;纵筋距离构件的边线不要太远;
5、 对标高的标注方式为:-8.500~-4.450;
6、 对纵筋的标注方式为:4B20+12B16,如果有原位标注的纵筋,引出线要穿过纵筋的圆;
二、 梁筋
1、 梁的集中标注线最好只有一个图层,不要在多个CAD图层上;
2、 集中标注线与梁筋与编号文字标注之间的距离最好在5100mm之间,不要让集中标注的文字与集中标注线有交点,集中标注的文字插入点最好是平齐的;
3、 集中标注线要与梁垂直,最好是一根直线来标注,不要用折线来标注;
4、 原位标注的负筋,文字最好不要与集中标注线有交点,负筋文字最好在梁的上方,不要超过了梁的端头;
5、 原位标注的信息,最好不要用集中标注线引出;
6、 对梁的箍筋,最好是直接在图纸上进行标注,尽量不要采用说明配筋;
三、 条基筋
1、 条基(基础主梁、基础次梁)筋的识别要求与梁筋识别相同,只是要求条基的负筋标注在条基的下方;
2、 条基(地下框架梁、地下普通梁)筋的识别要求与梁筋完全相同;
四、 板筋
1、 面筋的线条表示方式,最好是用带90度弯的线条来表示,底筋用带45度勾或者180度弯勾来表示;
2、 弯勾的长度最好小于100mm
3、 钢筋线条最好是一根线条,不要采用多根线条相接的方式来表达一根线条;
4、 钢筋线条的图层最好是一个图层;无关的信息不要画在这个图层;
5、 最好不要采用钢筋编号来表示钢筋描述,而是直接进行标注描述;如果采用编号来设计钢筋描述,对钢筋描述相同的尽量采用一个编号;
6、 板负筋的挑长长度,如果与线条的长度相同是最好;
7、 所有的标注信息离钢筋线条不要超过一个文字高度;并且与钢筋线条平行;(CAD的标注来标注的除外);
8、 负筋的分布范围,尽量就在两个梁(墙)之间,最好不要跨过多个梁(墙);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7-3-23 23:29: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7-8-5 00:2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7-8-5 01:5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7-8-5 04:0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7-8-5 07:5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7-8-5 07:5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7-8-5 12:15: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7-8-6 06:1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7-8-6 09:58: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投资BIM ( 京ICP备16007407号-1   

GMT+8, 2024-11-23 06:33 , Processed in 0.136808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